地址:澳門畢仕達大馬路綜藝館
電話:(853) 2870 4011
查詢:(853) 8796 1141 / 8988 4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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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綜藝館是一座大型的綜合性文娛及體育場所,位於澳門新口岸,於1985年5月27日啟用,並於1999年改建,現隸屬於民政總署,是澳門最熱門的文娛體育活動場所之一,也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典禮的主要場館。

澳門綜藝館包括第一館,主前廳,貴賓室及展覽室,均設有空調設備,對澳門居民來說,是一個具有吸引力的娛樂場所:第一館佔地面積7280平方米,設有4062個單人座位,場館內的體育場地按國際標準為45乘25米,高度15米,可舉行多項專業性或體育活動:武術、手球、滾軸曲棍球、網球、排球、室內足球、羽毛球、體操、拳擊、搏擊等。

該館除可舉辦上述多項活動外,尚可提供作演唱會、綜合匯演、雜技、音樂會、會議及各項聚會場地之用。第一館尚設有貴賓室、醫療室、及可提供作多種用途的主前廳。主前廳佔地680平方米,設有水池及假石山,可供作展覽及各項活動場地。 展覽室面積為1020平方米,可供作各類大型的展覽之用。

澳門綜藝一館設備及裝置

第一館用途:

  1. 達國際水準之運動項目(排球、武術、羽毛球、體操、柔道、拳擊、搏擊、手球、滾軸曲棍球、室內足球、網球等)
  2. 音樂演唱會
  3. 綜合匯演
  4. 演奏會
  5. 會議
容量/面積:

面積: 45米 x 25米
高度: 15米
容納人數: 4062單人座位
如有需要﹐可加設座位。

設備:

  • 冷氣調節
  • 設有更衣室
  • 供電量1200安培
  • 燈光控制室

第一館大廳堂用途:
展覽

第一館可供使用之其他設備:

  1. 貴賓室
  2. 醫療室
  3. 更衣室

容量/面積:約45米X 8米

澳門綜藝館主前廳設備及裝置

主前廳用途:

  1. 展覽會或展銷會
  2. 博覽會
  3. 開幕禮

容量/面積:34米X 20米

設備:

  • 冷氣調節
  • 供電量達240安培

澳門綜藝館展覽室設備及裝置

展覽室用途:

  1. 展覽會或展銷會
  2. 博覽會
容量/面積:34米X 30米

設備:

  • 冷氣調節
  • 設有燈光照明
  • 供電量達750安培
澳門綜藝館之租借規則:
  1. 申請人應提交所有關於是場表演性質的一切有效文件;此外必須遵守館內之條例。
  2. 合約由申請人與民政總署簽訂﹐以保障雙方之權益。
  3. 為方便安排管理起見﹐有效合約﹐至少應於約兩星期(14日)之前簽訂。本署有權簽署或拒簽任何申請人的合約。
  4. 申請人應聯絡通知消防局、警察局、保安人員及緊急救護機構。
  5. 如需要在館內加設座位及放置廣告﹐申請人必須提交座位安排及廣告佈置圖表各一。
  6. 申請人應嚴格執行綜藝館內下列管制事項:禁止吸煙﹐禁用閃光燈攝影及禁止在館內飲食。
  7. 綜藝館內所有設施或附屬器械﹐應全由本館技術人員專門負責控制管理。申請人或其代表及助手無權動用。除非得本館明確特許則除外。
  8. 於申請人所佔用的時間內﹐館內設施如有任何損毀破壞或遺失﹐由申請人負責賠償。
  9. 申請人應於簽訂合約時交付全部租金﹐應在簽訂合約當天﹐絕對不得拖延。
  10. 繳付租金可用現款﹐如用劃線支票﹐抬頭收款人請寫:民政總署。如租金在指定期限內並未繳付﹐則合約將會被取消。

【註】:在特殊情況下﹐民政總署保留取消、修改其合約的最後權力﹐且不作任何賠償。

欲查詢詳細資料﹐請與民政總署文化康體部聯絡﹐電話:8796 1141。


澳門綜藝館 — 租借收費表
澳門綜藝館 場租﹙安裝及綵排﹚日計 場租﹙演出﹚日計 水、電費 場地工作人員費用
綜藝一館 MOP$8,000.00 MOP$16,000.00 1Kw=MOP$1.20 視乎活動需要
綜藝館主前廳 MOP$4,000.00 MOP$8,000.00 1Kw=MOP$1.20 視乎活動需要
展覽室 MOP$5,000.00 MOP$5,000.00 1Kw=MOP$1.20 視乎活動需要
貴賓廳 MOP$5,000.00 MOP$5,000.00 1Kw=MOP$1.20 視乎活動需要
**場館租金不包括電費、水費及超時人工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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