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模康體活動中心

名稱:嘉模康體活動中心

地址: 氹仔望德聖母灣大馬路

面積:7465平方米

開放時間:每日上午七時至晚上十一時

設施:
- 七人足球場一個﹙面積約3800平方米﹚
- 籃球場一個﹙面積約663平方米﹚
- 兒童單車徑一個﹙面積約1173平方米﹚
- 運動攀登牆一幅
- 更衣室 / 浴室,男女各一間

查詢電話:2857 6469或8988 4117

球場設施使用方式

  1. 足球場
      • 開放以自由波地形式,供市民以先到先得輪候,免費使用。

      • 當團體有需要時,可向民政總署申請,以收費形式租用場地作舉辦比賽或大型體育活動之用。

        租用方式:

        在三十個工作天前,須以信函方式申請,每次申請的使用時間只限一天,每天最少租用6小時,根據第109/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《民政總署的費用、收費及價金表》第七十四條「其他體育設施及設備」第二項的標準,核准使用的足球場收費為有燈光每小時澳門幣壹佰元正(MOP$100.00),無燈光每小時澳門幣柒拾元正(MOP$70.00)。申請信函須交回南灣大馬路南通商業大廈19樓文化康體部或傳真至2832 9491,申請獲本署批准後,十天前將在場地張貼通告,方可使用。
  2. 籃球場

    暫為自由波地,以先到先得輪候免費使用,必須注意安全。

  3. 兒童單車徑

    只限兒童單車及兒童三輪車方可使用,必須注意安全。

  4. 攀登牆
開放時間:每日早上七時至晚上十時三十分  

團體:凡學校、機構或社會團體必須預約使用,使用日期不得少於七個工作日前作申請。填妥使用運動攀登牆之申請表並蓋章,連同攀登員證明文件副本,交回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九樓民政總署文化康體部或傳真至 2832 9491 ,經批核後,方可使用是項設施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個人:

1) 預約使用,使用日期不得少於七個工作日前作申請。填妥使用運動攀登牆之申請表,連同攀登員證明文件副本,交回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九樓民政總署文化康體部或傳真至 2832 9491 ,經批核後,方可使用是項設施。

2) 即時登記使用,可到嘉模康體活動中心“保安室”,出示攀登員證明文件予工作人員登記輪候使用。

使用規則

  1. 攀登牆場區人數限制50人;
  2. 進行攀登活動時,必須配帶合格的安全保護器材;
  3. 初級攀登員進行攀登時,必須有初級或高級攀登員證的人員在場協助,方可進行攀登;
  4. 未持有攀登員證人士,必須由持有高級攀登員證或攀登敎練員證的人員在場協助,方可進行攀登;
  5. 嚴禁任何徒手攀爬者攀越三公尺高的限制線;
  6. 嚴禁擅自移動、裝卸運動攀登牆的螺栓、把手及有關裝置;
  7. 嚴禁在運動攀登牆之背後攀爬;
  8. 嚴禁獨自攀爬;
  9. 使用者必須身體健康 ,患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精神病等人士不宜參與攀登。

表格下載

七人足球場
籃球場
兒童單車徑
攀登牆
更衣室 / 浴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