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狗房領養貓狗程序

  1. 申請領養貓狗人士應備條件及注意事項:
  • 領養人一般須年滿18歲,未滿18歲者須由監護人陪同作出申請。
  • 家中有適合的環境讓貓狗安居及活動。
  • 同住的親友或鄰居不反對。
  • 有照顧貓狗的時間、金錢、能力、愛心。
  • 必須每年帶狗隻辦理飼養犬隻准照 。
  • 願意照顧領養的貓狗一輩子。
  • 願意每年帶貓狗去接受一年一次的預防注射。
  • 願意在不能照顧牠時將所有領養資料及貓狗帶回狗房辦理放棄手續。

  1. 辦理領養手續:
  • 先到接待處登記個人資料,之後告知本處的獸醫欲領養於待領養籠舍裡的哪隻犬或貓。
  • 經本處的獸醫檢查後認為可給領養時,便會安排時間替動物施行絕育手術,手術後通知第一領養人(如第一領養人放棄領養權,繼而通知第2領養人,如此類推)。
  • 領養人確認領養貓狗後須填寫領養申請書。
  • 如領養動物為狗隻,須辦理飼養犬隻准照。
  • 被領養的貓狗,必須注射狂犬病疫苗。

  1. 所需費用:
  • 狗隻:須繳交納牌費(澳門幣500元),包括狂犬病疫苗注射及微型晶片植入費用。
  • 貓隻:須繳交狂犬病預防注射費(澳門幣70元)。